陈全生,1950年7月生,河北抚宁人,著名经济学家,国务院参事。曾任国务院研究室工业交通贸易研究司司长,2008年3月被聘为国务院参事。在国家经委、国家计委、国家体改委、国务院生产委、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工作多年,长期从事经济分析、政策研究工作,起草了国务院《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》。还参加过国有中小企业改革及医改等政策研讨及制定。此外,还兼任中国企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,中国企业投资协会常务副理事长,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。
陈全生的主要研究领域为“国家产业政策”、“企业改革”、“如何利用政策融资”等,研究课题涉及中国矿产资源开发、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、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等,论著颇丰。他长期从事企业改革和管理工作,是我国非公经济政策权威研究专家、著名企业战略管理专家,担任过国内第一个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系统性政策文件——国务院《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简称“非公36条”)起草小组组长。
2010年1月28日,2009年度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分析会在北京举行。陈全生在会上表示,鼓励引导支持民营投资有利于转变发展方式,调整经济结构。他提出,想要保证2010年经济有效稳定增长,就得把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投资拉动起来,要把民营资本和社会资金引入到投资领域。
曾说出 “百姓只要有房住,不必有住房!”鼓励完善住房租赁制度。
在房地产政策方面提出“允许买房,限制卖房,奖励租房,闲置罚款”等应对策略。
参事建言与活动:
陈全生参事建议限制卖房 打击房市投机行为
国务院参事陈全生:打破金融垄断 建立区域性、股份制民营小银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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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全生参事会见美国硅谷企业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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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全生参事在中国内部议题分组讨论会上
陈全生参事到北京中关村电子城西区调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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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参事石定环、陈全生会见欧盟委员会对外关系总司中国事务部主任弗朗斯·叶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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